公司始创于1979年。1986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的批复》批准,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见银复[1986]113号)。199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以《关于完善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股份制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见重人行发〔92〕字第66号)。1998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受让单位及更名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给深圳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公司更名为“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见银办函〔1998〕5号)。2001年10月,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首批完成重新登记,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增资扩股为5亿元(见银复〔2001〕174号);同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批准,更名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见渝银复〔2001〕220号)。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更名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见银监复〔2007〕390号)。2008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入股及股权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09年1月,增资扩股至6.2112亿元(见银监复〔2008〕327号)。